高校膠原蛋白學術委員會再謀變革
  “三年一屆,可以連續做兩屆,兩屆之後不論做得好不好必須退出,退抗癌食物有哪些出以後如果老師還非常信任你,至少隔一屆之後還可以選,教授委員會的委員,我認為每次至少換掉三分之一”
  《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張靜 | 北抗癌食物有哪些京報道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婚禮企劃定明確提出“推動公辦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係和去行政化,創造條件,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高校去行政化箭在弦上。
  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前的2013年10月18日,教育部網站公佈《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征求意見稿)》。內容包括,學校在作出教學、科研重大項目的申報及資金的分配使用決策前,應當通報學術委員會,由學術委西裝外套員會提出咨詢意見。學術委員會有重大異議的,應當暫緩實施。
  上述規程指出,學術委員會委員由學校不同學科、專業的教授(含副教授)和其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組成,人數應為不低於15人的奇數。其中,擔任學校及相關職能部門行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得超過委員總人數的1/3;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及院系負責人的專任教授,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的1/3。
  2013年11月28日,中國人民大學、東南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和華中師範大學等6所高校拿到了教育部頒發的高等學校章程核准書。這是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實施以來核准的第一批高校章程。
  回歸蔡元培式改革?
  中國早期的近代大學創辦人主要是滿清政府官員,大學制度的核心特征是“官辦官管”,校長由政府任命或委派,教育管理部門對大學行使全面的主導和管理權。“這種大學治理觀念和體制,是今天中國大學行政化的早期原形。”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告訴《瞭望東方周刊》。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告訴本刊記者,高校行政化的源頭,可以追溯到從蘇聯引進的黨辦教學和從歐洲引進的國家主義辦教學的理念。
  1936年西安事變後,國民黨加大了黨管學校的力度,蔣介石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將大量私立大學轉為國立大學,最典型的就是當時的東北大學和廈門大學。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在維持高校正常運轉的同時也在強化對大學的管理。從1950年出台《高等學校暫行規程》到1961年9月《高教六十條》,大學被賦予了行政級別,政府按照大學的行政級別進行資源分配,大學校長任命、專業設置、學位授予權、招生數量、就業分配、學費標準等事務也由政府統一管理,教師群體被排除在大學決策之外。
  “這種管理體制使中國大學脫離了整個世界大學的主流---由專業人員來辦大學,就是溫家寶講的教育家辦學。我們現在的管理方式,投入很多資源,但效果並不好。”儲朝暉說。
  2002年,“以人為本”寫進中央文件,時任總理溫家寶提出“教育家辦學”,中國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啟動。
  “教育家辦學”,是為了把高校的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剝離,實現學術自治從而建立起現代大學制度。
  有評論認為這是在探索回歸蔡元培時代教授治校的改革。1916年蔡元培接任北京大學校長後,提出大學學術自由和教授治校,組成了由教授群體構成的大學評議會、教授會等,並將此列入《大學令》,它成為了中國曆史上確立教授治校的第一個國家法令。
  學術委員會在很長時間里是個空殼
  事實上,改革開放後,中央就一直在探索高校體制改革的試點實踐。
  1978年,教育部出台《全國重點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試行草案)》,提出要在高等學校中設立學術委員會。後者的成立打破了學術群體在學術事務決策中的“真空”狀態,但當時規定其對大學基本學術事務只具有討論和審議權。
  1985年,中共中央發佈《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確定了教育現代化的任務,並明確提出要落實大學的辦學自主權、黨政分開、實行校長負責制。
  1985年的這次改革在儲朝暉看來是當時引發教育改革動作最大的一次。全國近20所學校教授會等專業學術組織紛紛建立起來。“各個學校在探索內部管理改革的力度比較大。可惜最後沒能延續下來。”儲朝暉說。
  1988年4月,國家教委下發《關於高等學校逐步實行校長負責制意見》,至此突出和確定了黨委和校長在學校內的領導地位。
  1999年,國家教委推行“985工程”,這項旨在提高和建設高校教學水平的工程,卻因“將這些高校的行政級別提高到了副部級”的相應措施,備受質疑。
  改革措施並沒有得到很好落實,高校行政化的色彩卻愈加濃郁。政府和高校的關係始終沒能理順。
  儲朝暉參與了2010年頒佈的《國家中長期教育體制改革規劃綱要》的專題組討論。他把《綱要》總結為多種意見的集合,但還是存在多種限制和制約。
  “立意上有新的突破點,強調辦人民滿意的教學,建立人力資源強國。過去我們都談國家的目標不談個人的。以人為本的理念提出來就是最大的突破。”儲朝暉說,“但是沒有辦法在建立現代大學制度上形成共識,這並不是一兩個人思想的原因,主要是長期以來形成的制約和限制,很多人都是在這種教育模式下培養出來的,大家都淡忘了大學的本質,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教育家。我們要建立現代大學制度,許多人看的是外形,覺得有學術委員會的形式就行了,實質還是按照過去國家包辦的教育模式辦學,委員會就是個空殼。”
  東北師大“鐵三角”樣本
  在新世紀初首次試水成立教授委員會,東北師範大學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關註。
  “1999年全國高校擴招,高等院校辦學規模擴大,管理任務加重,學校就希望把管理重心下移。對大學來說最重要的就是辦學、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但是核心的內容還是學術決策和判斷,必須得讓教授在教學、科研、服務中有決策力。”東北師範大學校長劉益春告訴《瞭望東方周刊》。
  東北師範大學在院系一級設立了教授委員會,實行在教授委員會決策下的院長負責制,成為當代中國設立教授委員會的第一校。
  據劉益春介紹,東北師範大學的教授委員會的成員都是二級學科帶頭人,並賦予他們學術決策權,實現責、權、利的統一,要求他們對學院的學科建設、專業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負責。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的工作內容和教授委員會並不衝突。
  “教授委員會的核心職能主要不是管理,而是治學。‘教授治學’是教授委員會的本質,其內涵包括教授‘治學科’、‘治學術’、‘治學風’和‘治教學’。”這是東北師範大學前校長史寧中對“教授治學”所下的定義。
  教授委員會被賦予了八項權利,其中包括討論確定學院發展規劃、教學計劃或培養方案、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等,還包括討論確定學院資源配置原則,學院自主支配經費的人員工作考核、成果評價的原則和標準---實際上包括了最為重要的人事權和財權。
  到2013年,教授委員會在東北師範大學已經實行了13年,輪換了5屆委員。但是終身制的規定也導致某些委員長時間工作產生倦怠,形成了某種利益群體。
  作為全國首位公選校長,劉益春任職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改革教授委員會。為了保持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劉益春將教授委員會的終身制改成了輪換制。
  “三年一屆,可以連續做兩屆,之後必須退出,退出後如果老師還非常信任你,至少隔一屆後還可以選。教授委員會的委員,我認為每次至少換掉三分之一。”劉益春說。
  不斷有新人進入,不給老委員形成利益群體的機會,教授委員會的運行更加科學有效。
  在東北師範大學,教授委員會享有決策權,決策發出後由行政班子實施,實施主體是老師,老師又來評價教授委員會---這種“鐵三角”式的運行機制,是教授委員會能在東北師範大學成功運行13年的秘訣。
  頂級大學先走一步
  東北師範大學實驗成功後,華中科技大學和中南大學等也相繼組建教授委員會。其中最著名的當屬2009年深圳大學由26名“布衣教授”組成的“人事教授委員會”和“計財教授委員會”,他們不但對學校的人事選拔聘用和資金分配等有決定權,也有權質詢院長等領導,被評價為“保證了學校重大決策的公開、公正和公平,是向民主決策、科學決策邁進了一大步”。
  對於類似的改革探索,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馬陸亭告訴《瞭望東方周刊》,在二級學院的推廣意義要大於在學校層次。因為在二級學院里,“教授共同體”這一在大學產生之初所具備的特征更容易體現,而目前在大學層面有難度。
  “這些院校進行的改革創新都跟當時學校的情形分不開。責權利是一致的,制度都是相關的。”馬陸亭說。教育部公佈的《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征求意見稿)》中關於三分之一的人數設置,馬陸亭認為是合適的。
  “二分之一在當今情況下很難達到。高校的行政崗位和學術的關係是比較關鍵的問題,很難一下子突破。很多行政管理人員本身是教授,也是因為優秀才被選拔到幹部崗位的。而優秀是不是一定要選到幹部崗位,這是個問題。以後高校管理要把行政人員路徑和學術人員路徑分開,讓兩者都能得到發展。”馬陸亭說,“大幅度提高專任教授的比例,目前對大部分學校不太現實,但這是一個方向。”
  “什麼學校能先突破?像北大這樣的頂級大學,很多教授並不一定要乾行政職務,而一般高校的教授就願意乾。所以頂級學校可先走一步,地市級本科院校也可以走。我去過一些地市級本科院校,裡面的教授地位是高於處長的。全國形成一個教授市場,地處在不太有利地區的學校,為留住人才,給予教授的地位還是很高的。大批量的中間類型學校,我個人觀察,還是處長的權力大。對於這些學校來講,教授並非稀缺資源。”馬陸亭對本刊分析。
  儲朝暉則建議:“在高校已經過度行政化的情況下,可以在《規程》中明確擴大選舉的範圍,比如‘專任教授不少於委員總數的1/3’這一比例提高到2/3,甚至更高。在這個過程中,大學要真正地把學術委員會變成一個大圈子,而不是一個僅供行政差遣的小圈子,才能更加真實地反映學人的聲音。”
  按照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來改革
  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教育體制改革研究室副主任王烽在接受《瞭望東方周刊》採訪時,對三分之一人數的劃定提出了疑問:“校長和各院院長本身是教授或院士,又當院長又當教授的人在這三分之一的比例中放在什麼位置?這樣的規定更多地考慮學術職務和行政職務一肩挑的現象,而從長遠來看,擔任學術職務的人不應再擔任行政職務。”
  王烽認為學術委員會必須是一個獨立體系,這樣才能有與行政機構討價還價的能力,否則容易淪為行政部門的輔助機構。
  “多數學校原來的行政體制沒有變,多了一個教授委員會,就是多了一個咨詢機構。這種教授委員會多數集中在院系,沒有延伸到下一級。學校就這點權力,做加法不行,要做的是權力的轉移,把行政部門的權力轉移到教授委員會,行政部門要從原來的管理職能向服務職能轉變。”王烽說,“三中全會提出的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主要規範的是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也可以延伸到政府和學校的關係,高校完全可以按照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來改革。”
  在規範學術委員會之外,儲朝暉還建議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來制約高校行政權力濫用的現象。
  “在美國高校,董事會和專業管理人員之外,還有教師會這個機構的設置。美國教師聯合會作為一個民間組織,極大地維護了教師權利,如果學校侵害了教師權利,這個組織會發出調查聲明,學校聲譽就會受到影響,無法吸引優秀的學生和教師。所以在美國,學校一般不敢對教師採取越軌行為。”儲朝暉說,“在中國,專業組織不能發揮這麼大的作用。教師聯合會在中國短期內很難推開。”
  大學章程應該由人大通過
  王烽向本刊記者總結了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的三個抓手:章程作為現代大學制度建立的基礎。內部機制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學術委員會的改革。學校內部管理機構建設,要想體現教授治校,就得處理好黨委領導和校長負責的關係。
  6所高校確立了他們的大學“憲法”,這個基礎建立的是否穩固扎實,直接關係到以後的內部機制改革。但是多數接受媒體採訪的專家表示,目前章程的制定還有些流於形式。
  “我們沒看到政府和高等院校的關係有什麼實質的變化,也沒看到內部管理體制有多麼符合現代大學制度的變革。”王烽說。
  儲朝暉舉例說,6所高校章程中的最終解釋權是學校黨委,他認為這種行政性的規定不符合現代大學制度。
  “解釋權歸黨委,就證明章程是黨委制定的。現代大學制度下的大學章程一般是由大學所有成員參與制定的,連學生都要有參與表達的權利。”儲朝暉說,“三中全會將管理改為治理,管理是一部分人管另一部分人,治理則是所有人共同治理,其中就包括學生自治。”
  “中國大學里最大的問題是權力過度集中在管理層,在權力結構中,一般大學權力應該主要集中在基層。而現在我們集中在上層,上層又集中到行政部門。不能在行政權力結構下設立學術委員會。”儲朝暉說。
  “我主張大學章程不應該由教育部核定,應該由人大通過,才能起法律作用。中央直屬高校就應該由全國人大通過章程,各個省辦的學校就由省人大通過。”儲朝暉說。
 
(編輯: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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